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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站起身,拍拍工作服的裙摆,往前走了几步,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停下,深吸一口气,回头。
“克丽菲儿呢?她最近怎么样?”
我没反应过来,为什么这种场合会提到克丽菲儿姐姐的名字?
“就、就是那样啊?怎么了?”
“是吗,那就好,”
她把手举到胸前,招财猫似的轻轻挥一挥,“那再见啦……有缘的话。”
冷血
从那以后,我跟她又碰上过几次。
每一次,她身边都是不同的人,男男女女,或多或少,她似乎总不缺同伴。
每次见面,她都微笑着向我点头示意,看起来光明坦荡,好像我只是她的某个普通熟人——也许现在确实是那样,但我依然觉得有点不爽。
不爽也就一阵,我们碰面的时间连五秒都不到,过后我便连不爽的机会都不再有。
我回忆起过去,便发现人果真是不知足的生物。
我曾跟她同住一个屋檐下,每天都能见面,却毫不满足,甚至抱怨她不愿意分时间陪我——那时的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天,连听她的声音都成奢望。
大概又过去一个多个月吧,期间学校附近的花园办了一次花展,我心心念念好久,最后却也没去看。
要说原因,大概是我变得懒了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懒得走路,懒得出门,懒得见人。
房间总是很乱,也懒得收拾,垃圾总是堆成好几袋,才想起要丢。
我变得很少去学校,课能旷就旷,活动一概不参加,学业只要最终成绩合格我就心满意足。
哪怕不合格,大部分课程也有补考的机会,事实上,就算连补考也不合格,又能怎么样呢。
我变得凡事都要问,那又能怎么样呢——不能怎么样,好像人生就是这样,好也不会怎样,坏也不会怎样。
而这样不堪的我,唯一坚持下来的一件事是池莹莹店里的打工,原因也很单纯,我懒得找辞职的理由。
仅此而已。
听起来甚至有点可笑。
周末被我当成工作日,周内对我而言则像是假期,我的生活渐渐变得像一滩死水,因太久不流动散发汹涌的恶臭,我一边厌恶自己的怠惰,一边放任自己的沉沦。
我有点想喝酒了。
喝吧,又能怎么样呢,我想。
所以我挑了一个周末,准确来说是周日,在店里工作完下班以后,买了几罐啤酒回去。
春天消亡殆尽,酷暑初见端倪,所以冰镇的也许更不错,我想。
然而,这个不速之客是哪位?
说实话她并没有堵住路,大概是初中年纪,明明长得漂亮,却阴沉着脸死气沉沉的,像个影子贴在家门外的墙边,我大可以无视她,或者说,我本来是打算这么干的,但她的面貌让我觉得熟悉,又死活想不清在哪里见过,我没办法不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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