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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时候的发烧,不是变成异能者,就是变成丧尸,家是最安全的地方,但不是活命的地方。
“真的。”
白存远说。
白存远只想带走任戈,不想管什么霍姨任叔。
他结完账走出店门,任戈背着巨大的背包跟在后面,阳光温柔地洒在白存远的身上。
白存远想到丧尸围城的倒数第二天,穆澜峪跪坐在床上,他将头枕在穆澜峪的腿上,阳光从安全区的房屋洒下落在他的脸上。
异能透支带来的刺痛在白存远的颅骨里翻搅。
穆澜峪带着厚茧的拇指压在他的太阳穴上,把他眉心所有令人暴躁的疼痛揉成令人喟叹的平和松散。
异能过度提升后,白存远一直有头疼的毛病,穆澜峪总是不厌其烦地为他揉头,总要揉到他眉心松开才停手。
“丧尸的动向我已经感受到了,明天丧尸围城,没必要再挣扎了,头疼与否都没有意义。”
他枕在穆澜峪的腿上,表情无喜无悲,没有起伏。
穆澜峪低头看他,神色有种浅淡的温柔:“让人民享受今天的阳光吧。”
穆澜峪的声音总是裹着某种不合时宜的温和,仿佛城墙外涌动的是麦浪而非腐尸。
白存远在他的按摩下慢慢闭上眼睛,又享受了一日阳光。
就像穆澜峪死前说的那样:“人类还可以再活一秒,我还可以让你再活一秒。”
白存远不理解穆澜峪上辈子经历了十几年的末世,为什么还一直执着于这样无意义的东西,但此刻阳光照在他的脸上,让他想起在劳务市场辛苦找工的人。
人民活着的意义,就是享受一天的阳光。
管一管那些只想见一天阳光的普通人也未尝不可。
免得任戈这小傻狗跪地嚎啕大哭。
“任戈,带我去你家。”
“啊?”
“我今晚还没找到住的地方,或者你带我找个宾馆。”
任戈一双眼滴溜溜的转。
白存远一下就能给他买两千五的衣服,招待他,他能出的钱肯定不少。
“我们租的地方能住!
我们住的出租屋三室一厅隔壁刚搬走,收拾的干干净净的,房东还没租出去,你直接睡,房东来了给他二三十块钱就能打发,肯定比宾馆便宜。
霍姨很会做我们的当地菜,等她发烧好了,我让她给你做。”
白存远在任戈的描述中听到了久违的生活的气息,他点点头:
“我给你一千五,一周,你们管我食宿。”
任戈的眼睛前所未有的明亮起来。
像亮晶晶摇尾巴的小狗。
末世十几年,白存远早已忘了活着的感觉,听见任戈的描述,他突然就想起了一点生活气,看着任戈亮晶晶的眼睛,他很难想象任戈这样的屠皇会有这样的小狗眼睛。
虽然是只有些恶习的小狗。
末世的任戈,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面前,是以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屠杀谢幕的。
彼时a到z共12个区刚刚建立,丧尸潮初见端倪,n区覆灭的消息就传遍幸存者人群。
所有人都以为n区遭受了无法抵抗的尸潮,后来人们才知道,并没有尸潮,一切都是一个异能者干的——屠皇,任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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