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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完脸上的血污,他随手把毛巾掷到桌子上,低低笑一声道:“好吧,你不说我也会知道。”
花涴继而发现,他有两排整齐的牙齿,唇红齿白这个词很合适他来用。
一直盯着人家看不太礼貌,花涴抱着长鞭换了个站姿,顺势将眼睛挪开。
老郎中找齐了需要的东西,揽在怀里抱了过来,将那些东西全放在桌子上,他拿出团棉布小心帮越千城处理伤口,嘴巴里的碎碎念叨始终没停,“照老朽说,您还是别自立门户了,老老实实地继承老城主的位置不好么。
凌云城里谁人不知你越千城是城主的儿子,你干得再风生水起,不也始终沾了老城主的光吗?”
越千城?花涴拧起眉心。
奇怪,这个名字好生耳熟,她似乎在何时听到过。
但她也仅是觉得这个名字熟悉,至于这个名字为何耳熟、耳熟在什么地方,她一应记不起来。
她的记性不大好。
叫越千城的男子似乎不大喜欢听到这些话,眉头皱得比老妪面上的褶子还要深,“我家老头是不是又找你说什么了?”
他咬牙忍住伤口传来的疼痛,深恶痛绝道:“我才不当这个破城主呢,仅是表面看着风光罢了,实则处处都得受朝廷管着,一点儿自由都没有。”
把伤口上的淤血都擦掉,老郎中取过捣成膏药状的药草涂在破面上,语重心长道:“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事,老想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,等到老来你们才会发现,吃朝廷这碗饭其实才是最踏实的。”
药草按在伤口处很疼,越千城竭力忍住疼痛,额头上很快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。
饶是如此,他还能维持住不屑一顾的表情,“我今年才十八,尚且有几年活头,还有劲儿出去闯一闯,不像你们这些快要入土的老人家,一天到晚就盘算着怎么能把棺材板打的厚实些。”
花涴瞧着老郎中要被越千城气得入土了。
六扇门人员构成复杂,花涴向来独来独往,她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向都不怎么关心。
无意了解这个叫越千城的男子有什么超脱常人的想法,她只想快些把他的伤口处理好,然后丢点儿银子给他,从此山高水长就此别过,她好腾出时间去处理逃犯的事情。
“老先生,”
她往前凑了凑,向老郎中打探起越千城的伤情,“他的伤势不严重吧?黑爷···我的马有些超重,这一蹄子踩在他的胳膊上,不晓得骨头会不会碎掉。”
越千城拼命给老郎中使眼色,然而老郎中一生耿直,最不会看人眼色,“什么马蹄子?”
老郎中疑惑不解道:“他这是刀伤啊,都伤在皮肉上,与骨头没有关系,回家好生将养几天,便又是活蹦乱跳的猴孩子了。”
什么,刀、刀伤?花涴愣怔一瞬,她低下头细细打量越千城手臂上的伤口,果然,伤口呈现长条状,确是刀伤无疑。
她立时有些发恼——什么人这是?若他身上所受之伤是她的过错倒也罢了,逃犯因此逃走她也认了,可他身上的分明是刀伤,与她毫无关系,他作甚凭白赖她!
恼完越千城,她又开始恼自己。
连刀伤和马蹄踩踏之伤她都没有分辨出来,得了,她这个六扇门的捕快算是白干了,她对不起师父的栽培,对不起老娘舍去的脸面。
越千城很会察言观色,虽然花涴还什么都没说,他已猜到她在生气。
不生气才不对呢。
“小王。”
他呼唤在不远处忙碌的药馆伙计。
小王忙放下手头的事情,颠颠跑过来,“哎!
少城主!”
越千城翘起受伤的胳膊,懒洋洋靠在椅背上,“给我找条手巾来,你家老头子的嘴巴太碎了,吵得人脑仁儿疼,得用手巾堵起来。”
小王在药馆混饭吃,哪敢做这种欺师灭祖的事情,他嘿嘿干笑一声,忙转身遁走,权当越千城没喊过他。
老郎中看看花涴暗恼的模样,又看看越千城故作镇定的神情,渐渐地,他明白了什么。
他没再多话,只是趁涂抹药膏的时候报复性地按压越千城的伤口,给这个混小子一些苦头吃吃。
从药馆出来时,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,日头沉进西山,要等到明天早晨才会重新出现。
花涴没理会越千城,她想,等会儿分别之后,也许他们此生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,她不至于为了一个再无见面机会的陌生人生气,还是收拾收拾思绪,想着如何追回逃犯要紧。
越千城心中有愧,他怕这次若不留住花涴,便再也找不到她了,所以才佯装被马踩伤。
其实,他身上的伤与花涴毫无关系,和那匹马也没有关系,乃是从别处得的。
虽然他不知花涴此番执行的是什么任务,但说到底是被他搞砸了,身为堂堂七尺男儿,他应当承担起该负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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